法律问答

二婚一年多来,我想离婚,我给她彩礼钱怎么办?

彩礼
2023-10-02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定。以下情形,女方应该退还彩礼: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其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其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他情况一般不退彩礼。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退还数额,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退还数额,协商不成,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法律分析: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申请离婚。
    婚后的彩礼一般是不需要返还,但以下情况彩礼需要退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需要以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有权要求返还。第一种,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返还;这显然已经登记结婚后不符合此种情况;第二种,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现在以离婚为前提同时要求返还彩礼的,视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确实未共同居住的应当返还;第三种,因为给付彩礼而造成支付彩礼的一方生活困难的,现以离婚为前提,也应当返还。结婚给付“彩礼”,是我国传统的婚嫁习俗。关于彩礼的性质,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的数额不断提高,小到几千块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甚至是几十万的汽车、房子。那么离婚时,对于男方给付的彩礼是否应当返还呢?对此,我国法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返还的数额又如何确定?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当地风俗习惯、彩礼的实际用途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的数额。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已举办了婚姻仪式并且同居生活,但是由于男方拒绝登记结婚,导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对于该款项,女方是可不予返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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