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没有孩子,没有财产问题,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
2019-06-11 13:3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1、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离婚可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则需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面,关于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或者证据材料。   
    一、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孩子状况。 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夫妻双方经济状况。 夫妻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 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证据。
  • 关于离婚共同财产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在遗嘱或赠与合同要明确地写清楚只归夫或妻一方。
    如果没有明确些明该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则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应视为共同财产分割。 针对你的情况,在你父亲临终前没有明确说明那处房产归你,则视为赠送给你们夫妻两人,离婚以共同财产分割。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孩子:
    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