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提前好几天和工作单位说要辞职,一直以招不到人为借口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02 17: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离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有这些情形:1、劳动者不想干了,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赔偿;2、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3、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工作的,可以立马走人,不需要通知,且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如果劳动者正常离职的,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