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一个朋友,在一次事件中用刀砍人,造成对方轻伤,
在另外一次打架中,又用刀砍伤另一人,造成对方轻伤,
问,我的朋友造成二人轻伤,检察院起诉书中定故意伤害,按故意伤害罪最高刑三年,请问,我的朋友最高刑期三年对吗?

2018-08-12 14:3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规定,轻松以上的故意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轻伤一级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1)根据打人时具体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为打人者未满18周岁,可以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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