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验房之日由于一些问题未收房,一个月之后才收,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0-03 13: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就业主而言,物业费一般从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在交付房屋前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对于物业费开始收取的时间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实践中,一般从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业主就要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了
    而在交付房屋前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支付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收取。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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