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儿子给父亲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3 14: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父亲给儿子买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父亲在婚后为儿子买房时,明确房子只归儿子一人所有的,则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归儿子一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在离婚时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父亲给儿子买房,是父亲对儿子的赠与,如果房屋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或者父亲明确规定只归儿子一方的,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后买房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房子归产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