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风导致所租房屋受损,不需要承租人赔偿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
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