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从我加入公司以来,我没有支付保险。公司让我签署了一份放弃社会保障支付的声明。我现在想支付。公司不同意。我只想从现在开始支付。我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0-04 12: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催告公司及时缴纳;如果公司拒绝劳动者的请求的,则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由该行政机构责令公司限期补缴或补足,并依法对其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征缴。或者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如果公司不给上保险,员工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尽快去办理社保登记并为员工缴费;公司拒绝的,则员工可以去社保局、劳动局投诉;或者可以依法与公司解约,要求其补缴、并向本人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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