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关于无因管理如何规定?

2023-10-04 17:0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为本人。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有四个:
    1、管理他人事务;
    2、具有管理意思;
    3、就事务的管理,管理人无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4、事务的管理,客观上有利于本人,并且不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得推知的意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无因管理是指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和行为,构成条件如下:
    1、管理人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也没有受本人委托;
    2、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和行为;
    3、管理者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义,其目的是为他人谋利或避免损害他人利益。
    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适当管理,应及时保护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 法律分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 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不同类型的无因管理,其构成要件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亦不同。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无因管理成立后,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发生根据,无因管理之债是无因管理的法律后果。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