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对债务应如何认定

婚姻债务
2023-10-04 18: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对债务的认定:
    1、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所负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因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4、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如下: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私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时对债务的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不合理的个人债务等属于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