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购房合同卖方末按约定的时间过户怎么办

2019-06-11 20:0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继承法》,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与房产遗赠不冲突。房产可以办理赠与手续也可以直接过户,赠与必须通过公证。公证时,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到场亲笔签名,同意由其中一人继承。凭继承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具体费用可以根据房屋价值计算一番,税费标准一般都是固定的,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 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第一你需要查看房屋销售的手续是否五证齐全,二查询该楼盘是否是受限交易如为经济适用房。三如果房屋销售的五证齐全,也不是经济适用房,那么你应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同时开发商给你开具正式的预售发票,你可以向原购人付部分房款,待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并办理预告登记后,你可以向原购房人付余下的房款,并要求开发商给你开具发票。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  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  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  
    3、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  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  
    4、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交房情况的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5、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  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  以上便是二手房买卖的相关内容。与一级市场相比,我国的房地产二级市场还不够规范,风险较大,这要求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谨慎,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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