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乙方承包了甲方一项土建工程,总承包价款417万元,包括9.8万元的门窗款。施工中甲方将门窗项目另行发包给丙方施工。丙方与乙方签了个协议,丙方的门窗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甲方再由乙方总承包款中抵顶。但甲方未签。请问:该协议有效吗?

2019-06-11 20:06: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的老赖的处理方法。
    由于许多的发包方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经常出现虽有支付能力,拒不支付,待诉到法院后,以各种方法拖延支付,以达到长期无偿使用应付工程款的目的。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担保后48小时之内,法院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保全措施。这样就不会给老赖任何可乘之机。
    2、取得生效判决,直接划转欠付的工程款,避免久拖不决。
  • 工程项目总承包指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企业,承包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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