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彭友找了一个房子,租金是700块钱一个月,我们是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由于我这边不可抗力,需要去南昌,所以提前一个月和房屋沟通,需要提前退,我这边只交了半年的房屋钱,从今年2月1号到现在,只住了五个月,当时是和的4000块钱半年和1000快押金给了房东,我,怎么拿回我剩余的房租钱和押金?

房屋租赁
2023-10-05 12:54: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收回房屋的办法是与承租人协商,请求承租人及时返还房屋,并且房屋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如果承租人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