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彭友找到了一套房子。房租每月700元。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因为我这边不可抗力,需要去南昌,所以需要提前一个月和房子沟通,提前退房。我只在这里交了半年的房款。从今年2月1日到现在,我只住了五个月。当时我把4000元的半年和1000元的押金交给了房东。我怎么才能拿回剩下的房租和押金?

房屋租赁
2023-10-06 18:22: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起诉对方,按照合同内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比如一方以租金为由要求退房,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 一般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了,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依据相关规定,当房东在房屋出租合同期内单方随意涨房租时,租客可以拒绝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原房租进行支付。若房东拒收租金或者要求租客搬离,租客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在搬离后起诉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卖人、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但是,因出租人原因致使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除外。
    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承租人不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