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梁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公司两年多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交社保保险,如果走被迫离职能拿到多少赔偿金?

社会保险
2023-10-05 15: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已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缴纳社保,是单位存在违法用工情形,如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工资额,每满一年补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的,按半个月经济补偿;
    另外,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 公司不交保险,一般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只要补缴就可以。但如果员工因此辞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不买保险怎么处理
    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同时,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院最长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3、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5、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6、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员工因为公司不交社保而离职的,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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