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为别人车贷作担保,他履行半年就不履行职责了,银行起诉判我有连带责任,现在过了担保期限我还有责任吗??

2019-06-12 01:51: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很多人都想知道汽车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以下为我总结的几种方式:
    1.质押担保方式 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质押物范围包括借款人或第三人由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凭证式国债、记名式金融债劵,银行间签有质押止付担保协议的本地商业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等。
    2.房产担保方式 抵押房产这种贷款方式是在银行中最受欢迎、接受度最高的一种,相对来说这种贷款方式比较容易批贷,贷款期限更长,车型几乎不受限制。借款人每月的月供压力也会比较小。缺点是申请手续复杂、门槛高,放款时间也比较长。
    3.车辆抵押担保方式 没有房车正的购车人可以直接用所购买的车辆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这种贷款方式最低可坐到2成,贷款年限最长为5年,不过支持此种条件的贷款银行却不多,而且对于借款人往往有户口、收入、学历的限制,并要求借款人向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担保费或保险费;另外,贷款利率也多数在10%以上。 以上为我回答汽车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的问题的答案
  • 贷款买车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中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是指银行信用卡客户,向银行申请并经核准,支付相应手续费后,在指定的车行购车,以后在约定期限内逐月还款。信用卡贷款买车流程:前往可办理信用卡货款购车的4S店购买车型-向相关银行申请信用卡贷款-等待审核(审核时间从40分钟到3天不等)-支付首付款、手续费、购买车辆保险- 提车、每月还款。
    银行车贷与房产按揭贷款一样,即客户在买车时支付首付款的同时,可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汽车商业贷款的流程为:客户提出个人汽车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担保等手续-发放贷款。

  • (一)担保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有约定:当事人对担保期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无约定: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间或者约定的的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均视为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约定不明: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担保期间约定不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连带责任担保的法定担保期间:《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担保的担保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四)约定担保期间的变动,须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 担保人承担有限责任,债权人只能在担保人这里追偿担保范围内的金额,如果债务人按期全部还款,担保人就没有任何责任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在到期后只还款一部分,那么众多担保人中有谁做主担保,谁做再担保,代偿的顺序是不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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