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为人没有个人受贿的主观故意,一开始收受此款就是用于单位支出,实际上也用于单位事项了,此款项能认定个人受贿吗

刑事辩护
2023-10-06 08: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索贿行为的界定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索贿行为,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不会认定为索贿行为。财物不仅是指有形的可以用金钱计量的钱物,也包括无形的可以用金钱计量的物质性利益,如债权的设立、债务的免除以及其他形式的物质性利益。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看情况:
    一、客观上虽然收受了他人财物,但主观上没有受贿故意的行为,不成立受贿罪;
    二、如果受贿人本来就有受贿故意,因为得知组织在调查自己或者因其他人被调查而感到害怕,再退还给行贿人的,构成受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法律分析:算。不管事实上有没有办这件事收贿赂就是犯法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取了他人的财物,就属于受贿,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要求是否实质上为他人谋取了利益。收钱不办事,甚至算是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