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怎么走,具体的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
2023-10-06 1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工伤保险报销程序:用人单位或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申请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持工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医疗费用凭证以及相关文书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通过审核后按核定数额发放。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先由单位或职工一方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再携带医疗费用单据、鉴定费用单据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最后取得报销费用。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