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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能撤回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转让
2023-10-07 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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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要约撤回的规定是,要约可以撤回,但是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撤回要约的意思表示的通知,在要约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到达对方;或者与要约的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法律对要约撤回的规定为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是指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的表示。要约一旦送达受要约人或被受要约人了解,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要约的撤回是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通过某种方式阻止要约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 具备法定撤销情形的买卖合同履行完毕依然能撤销。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但合同具有重大误解,胁迫,欺诈等可撤销情形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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