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津贴没有生后6个月的工资流水,公司不配合办理,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10-07 08:0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公司不发生育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律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不支付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进入诉讼的必经程序。
  • 公司不发生育津贴,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依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应由用人单位支付而不支付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进入诉讼的必经程序。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它业务经费。管理费标准,各地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由劳动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得超过生育保险基金的百分之二。
    生育保险基金及管理费不征税、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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