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四年还能更改离婚协议吗?

协议离婚
2023-10-08 09: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协议能不能重新改
    1、离婚协议能不能重新改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夫妻都是在签订完毕离婚协议书以后,才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时,不仅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而且必须要双方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生效后,才一起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是不可以变更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协议书有效力吗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效力: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 可以修改,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之下可以半根其签订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的一年之内,如果具有法律规定变更离婚协议的情形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协议书,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修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想要修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的,一般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对其予以变更;或者在离婚后的一年内发现对方当事人在离婚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变更修改离婚协议书内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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