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公开方式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0-08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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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两种:
    1、依职权主动公开。即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依申请公开。
    即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两种:
    1、依职权主动公开。即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依申请公开。即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 法律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两种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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