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男方买房是男方的名字,婚后改为女方的名字,只有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应该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9 10:0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购房人在婚前购房合同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房子就是双方的共有财产,待双方结婚后,房子就会依法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写双方的名字,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的:婚后购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的归属,主要看购房款来源:
    1、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不管房子登记在谁名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使用自己婚前财产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仍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内变更为对方的名字,如无特殊约定的,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全款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对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严格意义上来说,房子归属于女方。
    虽然说房子是男方购买,但是登记只有女方的名字,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对女方的赠与。(一般来说虽然可能没有明说,但是一般常识常理如此)
    只要男女结婚了,一般就视为赠与生效了。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