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退休员工失踪五年宣告死亡了,工资和丧葬费怎么算

2019-06-12 13:35: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认定】:
    (五)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
  • 退休人员死亡后,由企业经办人员(个体从业人员死亡后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部门的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的标准  退休人员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数额。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  
    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2012年7月前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215元)发给丧葬补助费,其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过认定的供养直系亲属按上一年本市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2、职工的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①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②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未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如何办理?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遗属救济费现行标准是每月80元,城市还另加其他补贴。
  • 辞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
    劳动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但无须申请。
    如果是在试用期,则三天内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法律链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其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发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归入社会统筹基金。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发给丧葬费和抚恤金(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此外,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其中,丧葬费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计发;抚恤金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离休干部发放6个月,退休人员发放3个月(孤寡离退休人员不享受抚恤金);救济费不分供养人数多少,以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