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把我的合同丢了,找不到了。找单位开证明还要按他们的意思加上无异议了。所以我没有签字。可不按他们的意思做就不给我开证明。没有合同,没有证明。仲裁就不能例案。也不能起诉。给位老师这种情况有没有法律援助??谢谢

仲裁
2019-06-12 13:45: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 经济合同仲裁的调解是怎么样的: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3、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协议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  
    4、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  
    5、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翻悔的,仲裁庭应进行仲裁。
  •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手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在房地产案件诉讼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有请求司法保护并获得公正裁判的权利、申请回避权。
      有收集证据、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材料、法律文书的权利。  有辩论权,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行使委托代理权。  有处分实体权,包括承认、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的权利,有反驳对方的请示及反诉权。
      有对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裁定书、调解书等申请强制执行权。  当事人在享受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如下义务:  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能滥用诉权,同时履行诉讼义务。
      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秩序。  必须履行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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