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征收怎样是合法?怎样是无权批准征收?

2019-06-12 13:5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征收土地批准的报批材料主要有:
    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供地方案;
    2、补充耕地证明;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
    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5、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
    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
    8、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9、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10、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 ;
    11、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总体规划图;
    12、补充耕地位置图(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13、失地农民签署的知情确认材料。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征地补偿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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