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簿、户口簿、身份证都丢了怎么办?

2023-10-11 19: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簿丢失后应该去户口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补办。
    户口簿丢失的应该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或者能证明身份的资料、证件,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单位开具相关个人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根据提示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各地的差异,补办户口簿的流程可能会稍有出入。
  • 1、份证丢失时,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登记(可拨打110)。如果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如果领新证后旧证件找回,需要交回公安。
    2、如果害怕出现别人用你身份证做对你不利的事情,可以登报说明作废,这样如果在此期间因为身份证被利用,登报声明可作证,登报没有硬性要求不登也行。
    3、己本人携带户口本前往户口所在地办出所(身份证办理处)办理补办手续,等待补办程序,如旧证件找到,需要交回当地办出所。
    4、果自己本人在外地,需要家人携带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最好是家庭户口簿的家长去办理,并需要您的个人相片。
    5、果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三个月。法律依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法律分析:
    户口簿丢了没有太大的危害,但是在办理相关的事项的时候可能就无法办理,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口本与你的身份证一样重要,甚至超过身份证,因为户口本上不止一个人的身份信息.别人拿了你的户口本可以办理一些相关证件和手续,会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必须及时到派出所挂失和补办.让它作废了,那么你就不用为它负任何的法律责任了。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衍生问题:
    身份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1)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后,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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