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考学历,合同没签,退款要扣除30%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3-10-12 11: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上写着不予退款属于双方真实意思的符合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因此取得不当利益危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交了全款没签合同的,一般不可以退。因为在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情况下,对方接受的,合同一般会成立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求退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可能需要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合同上写着不予退款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合同的订立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单方加重对方主要义务,免除对方主要权利或己方主要责任的条款均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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