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欠债,已经离婚,房子还有他的名字,法院会拍卖

婚姻债务
2023-10-12 14: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能拍卖夫妻共同财产,但前提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法院不能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拍卖欠债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夫妻负连带责任,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债在法律上讲,只有把债还了,才可以让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当然妻子的婚前房产,法院不可执行。
    男女双方若是在结婚之后,一方欠下了债务,且其没有能力场还,债权人如是得知双方有一处共同房产的,此时也可以请求法院将房产进行拍卖。通常情形下,若是双方确实已经没有了其他的财产,欠债主体没有能力偿还,此时也可以将房产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财产因单方债务被拍卖可以,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只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不能将共同财产均进行拍卖。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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