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绩效考核在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只是口头说过,以工作不合格被辞退合法吗

无故辞退
2023-10-12 16: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绩效考核不合格被辞退,该理由是合法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绩效考核不合格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在公司的规则制度中明文规定,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辞退,同时对于绩效考核指标设定时,必须量化的指标,不可以是人为的主观意识的认为不称职,并将此不合格的相关证据白纸黑字打印出来,给员工签名确认。这样在有员工签名认可的前提下辞退员工,才能保证假如劳动争议时企业有证据合法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分析:在公司的规则制度中明文规定,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辞退,同时对于绩效考核指标设定时,必须量化的指标,不可以是人为的主观意识的认为不称职,并将此不合格的相关证据白纸黑字打印出来,给员工签名确认。这样在有员工签名认可的前提下辞退员工,才能保证假如劳动争议时企业有证据合法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