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拘留是否属于刑事处罚吗,应该怎么处理

行政处罚
2023-10-12 17: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几种不同的情况。
    刑事拘留是指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采取的一种强制关押的措施,保证将来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防止串供、逃避处罚等情况。但是被拘留不一定就会被判刑,还要看具体的案情和案件的证据情况。
    而判刑则是指刑事案件中,对于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系被告人实施的,则需要对被告人判决处以刑罚处罚。
    两者是不同的。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 刑事拘留是依据法律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和行政的法律依据。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拘留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这三种拘留都不属于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是为了处罚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人的,这类人并不属于罪犯,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治安管理;而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是为了防止罪犯继续犯罪、逃跑、畏罪自杀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手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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