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租住房协议如何写,有没有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
2023-10-13 09: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住房协议
    1、标题。可以写“协议书”三字,也可以写明协议书的具体名称“XXXX协议书”。
    2、订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标题下,正文之前,写明订协议双方的信息,并在双方单位名称之后注明一方是甲方,一方是乙方,便于在正文中称呼。
    3、正文。正文包括开头、主体两部分。开头是交待签订协议的目的、原因、依据,紧接着可用程式化语言转入主体,如“现对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主体要求就协议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全面的说明,尤其要着力写好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正文条款内容:
    (1)协商目的;
    (2)协商目的责任;
    (3)协议的时间和期限;
    (4)协商目的条款和酬金,价格明确总额大写必须明确货币种类;
    (5)履行条款期限;
    (6)违反条款的责任处理。
    4、落款应写明订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证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租房协议一般要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址、面积、设施等;
    3、租金及水电费的支付方式;
    4、房屋设施维修条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合法的租房合同协议书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房屋名称、面积、地址、设施等;
    3、租赁期限,但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4、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