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子停在厂门口,等第二天装货,另外一辆翻斗车卸货时候侧翻,倒在我的车子上,导致驾驶室和车厢,大梁通通断了。我们要求对方赔付,但是对方一直说没有钱,车子也一直在现场没有移动。对方报交警,交警说,这个不属于交通事故,让我们自己商量解决。目前我该怎么办

2019-06-13 06:07: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事故,交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如果经协商未达成协议就立即报警。

    (一)如果达成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实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 交通事故行政诉讼怎么立案: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以负责人作为原告,同时标明自己的身份;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4、 如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5、 原告应提交行政机关对原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文书或相应的证明行政机关与原告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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