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工单位让被派遣劳动者签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3 10:5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可随意降低工资不能。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签劳动派遣合同的员工也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经济赔偿金,按照工作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及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内的;
    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出具书面的证明,只有短信通知而不书面证明,是不合法,劳动者可以拒绝,并向劳动机关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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