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姐姐以前用过一个曾用名叫汪鹭小时候改名了,叫汪璐。大概在8岁的时候。但是户口本上没有曾用名。有什么办法证明她有这个曾用名。不知道她那个时候上小学没有,需要什么手续?要去居委会嘛?再去公安局嘛?她现在怀孕了,不方便回老家。如果我去公证处开个委托证明让我代办理,我可以用这个公证书去公安局办理嘛?她现在户口也不在老家转到别的地方了,那我可以去老家公安局开这个证明嘛?还是得去她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开证明啊。因为需要这个曾用名办理房产证,所以比较急 ,请你们帮忙了 。谢谢了 。

公证
2019-06-13 10:5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委托书文本;  
    (三)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各种证件须提交原件。  一般情况下,公民个人委托书按照200元/件收费。
  •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经协商,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携带结婚证、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要双方签字后,经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后,就有效的。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