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公这两天在工地摔伤住院了,医生说脚后跟粉碎性骨折现在还不能做手术,是跟私人老板干的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险,这能算工伤吗?能要求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10-15 17: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地干活受伤没劳动合同能算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是劳动关系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地职工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如果工伤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也能依法要求工伤赔偿。劳动关系成立后,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自行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同时可以就超过一个月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