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过户时,卖方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房屋买卖
2023-10-15 18: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那么卖方需要带以下的4种资料。分别是:
    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的,还需要暂住证;
    2、房产证;
    3、房屋买卖合同
    4、税费的缴纳证明。买方需要携带以下3种资料。分别是:
    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的,还需要暂住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税费的缴纳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房产过户卖方需要带以下这些资料:
    1、身份证明;
    2、房产证;
    3、房屋买卖合同;
    4、税费缴纳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法律分析:房产过户卖方需要带以下这些资料:
    1、身份证明;
    2、房产证;
    3、房屋买卖合同;
    4、税费缴纳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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