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未退休人员与用工一方建立劳务关系的,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
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