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怎样防止债务担保人脱保

抵押担保
2023-10-16 15:2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防止债务担保人脱保:
    1、约定保证期间和担保方式。
    2、未约定担保方式,也未约定保证期间,则视为连带保证。保证期间自应还款日起算是六个月,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及时提起诉讼,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要防止债务担保人脱保可以采取规范担保合同的方式,明确担保的方式和保证期间,如果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法律分析:摆脱债务担保人的身份的方式是: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