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贷款的分类有:保证、抵押、质押。银行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银行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
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