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社保交纳中断过,合并一起有四年,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社会保险
2023-10-17 13: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失业金领取一般由失业人员携带好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借个人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金的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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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法律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
    失业人员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解读如下: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
    累计缴满
    一年的失业保险;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开除);【2】因用人单位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人员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金手续,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
    符合以上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期即可领取失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