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无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因为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只能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企业作为经营主体,不是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物业管理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1、及时了解并掌握所辖物业的动态,保证所辖物业在合法、安全的状态下运行;
2、负责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按时收取应收款项,完成年度经济指标;
3、热情与客户沟通,主动协调客户之间的矛盾,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
4、负责所辖物业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管理并督促相关设施的配备;做好区域内环保工作;
5、负责所辖物业的维修申报和其他后勤服务;
6、做好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