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在哪里可以领?需要什么资料

社会保险
2023-10-17 18:3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材料,首先是需要个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此外,应该需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法律依据:
  • 失业补助金申请条具体如下: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如果属于自辞,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什么材料
    申领失业补助金所需资料如下: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6、身份证;
    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办理失业补助金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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