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辞职,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2019-06-13 20:0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如果工种相同、工作量相等,那么试用期员工所付出的劳动就和正式员工一样。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后,在合理的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工作,便具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不受劳动者是否为试用期员工、是否为考察内容等限制。

      
  • 单位违法法律规定超时间加班,劳动者可以选择不加班,加班是采取自愿的,劳动者不加班,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重点注意: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
    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二、关于值班费的规定:对于值班费的计算,法律并未限定,一般根据企业规章制度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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