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的房产儿媳妇有继承权

遗产继承
2023-10-19 10: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以下情形除外:
    1、房产所有人通过遗嘱将房产继承给儿媳的。
    2、被继承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儿媳可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但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公婆订立遗嘱或遗赠协议,将儿媳纳入继承人范围的,应当按照被继承人的指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房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但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公婆订立遗嘱或遗赠协议,将儿媳纳入继承人范围的,应当按照被继承人的指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