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个家具店面的安装工,工作一年多了,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现在招的人多,要辞退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3 21:33: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发放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 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 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现在你已经工作了九年,诉讼时效已过,所以你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将不会得到支持。
    但也正是因为单位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从你入职的第二年开始,就已经和单位实际上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你没有重大违纪的情况下,单位是不能单方面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如果单位要当要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先与你协商,协商一致之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否则单位将是违法解除,需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当然,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你也可以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离职,单位仍需要支付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果你需要单位为你补缴社保的话,因补交社保而产生的纠纷,劳动仲裁和法院均不予受理,所以你只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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