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2023-10-19 18: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的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后就需要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义务,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规定如下: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第一期住宅专业修理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住宅专业修理资金专家,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收到住房维修基金之日起30天内,必须将代理住房专业维修资金存入住房专业维修资金专家。
    契税是以所有权转移变动的房地产为征税对象,向所有权负责人征收的财产税。应纳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销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房屋维修基金属于全部业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将以警告、罚款或刑事拘留处置。
    申请房屋维修基金有一定条件: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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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也可委托开发商进行缴纳,开发商会受到业务的委托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另,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基金缴纳的比例进行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纳;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
    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住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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