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上诉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起诉离婚
2023-10-20 12: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上诉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一)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二、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什么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房屋转移登记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合同或者法律文书、其他文件;
    (五)登记规范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公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公证文书。申请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村民委员会的同意证明文书。
  • 上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原一审程序的涉及的案件材料;
    2、书面上诉状。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理由等内容;
    3、证据材料;
    3、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 法院上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上诉状,要求上述离婚的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2、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的相关证据,该证据必须能证明和对方的感情已经破裂;
    3、有证人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4、其他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