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贷款没还,对担保人有影响没

抵押担保
2023-10-20 15:0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做担保人对自己贷款可能会有影响,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按时承担责任,则贷款银行会对担保人的偿还能力产生怀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后果因保证责任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连带保证责任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应偿还债务。
    一般保证人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不承担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法律分析:若没有做贷款担保人,则不会对自己造成太大的影响。若在贷款时做了担保人,在对方不还的情况下,需要用户代为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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