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公把房子转让给我丈夫,我这儿媳妇有份吗?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2 03:4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同财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拥有同一财产的所有权。共有财产转移到一人名下的处理方式是:需还清房贷、无抵押、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其配偶,持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转让时一方将房屋份额买卖或交给另一方,并重新申请一人名下的房产证。如果两人共有是夫妻关系,只要申请夫妻名下的房产证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卖房则是无权处分。
  • 法律分析:是的,属于共有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是的,属于共有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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